阳光板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阳光板厂家
热门搜索:
技术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技术资讯

生育津贴补偿标准具体申报材料盘点《新闻》

发布时间:2020-09-02 00:50:49 阅读: 来源:阳光板厂家

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,给予的生活费用。那么生育津贴补偿标准是怎样的,又该怎样申报呢?下面就让wed114结婚网小编为大家解析一下吧。

对于很多未孕的女性来说,对于生育津贴的了解都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,那么生育津贴补偿标准是怎样的,申报又需要哪些材料呢?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下吧。

生育津贴补偿标准

1、津贴:

(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/30天*假期天数)

假期天数:

(1)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(包括产前检查15天),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;

(2) 晚育假增加30天(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,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);

(3) 难产假。剖腹产、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;吸引产、钳产、臀位产增加15天;

(4) 多胞胎生育假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;

(5) 流产假:怀孕不满2个月15天;怀孕不满4个月30天;满4个月以上(含4个月)至7个月以下42天;7个月以上遇死胎、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;

2、生育医疗费

(1)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,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(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)。

(2)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,非定点医院的急诊、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。

(3)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,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;高于定额标准,按定额标准报销。

3、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

(1)正常产、满7个月以上流产: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*25%;

(2)难产、多胞胎: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*50%。

4、一次性补贴

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,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。

备注: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,三个月内办理.

仙魔尘缘最新版

萌萌守卫塔防手机版

心动庄园2安卓版